招标编号: 杏林湾片区项目详勘合作单位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杏林湾片区
招 标 人: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08年9月2日
杏林湾片区详勘项目合作单位招标文件
一、 工程概况
杏林湾片区总用地面积31.60平方公里,西至杏林内环路(北段),
东至天马山、厦安线,北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集杏海堤,包括高等院校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等。
委托内容:
1、勘察:片区内需要进行详细勘察的项目。(单项合同费用需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 合作期限:
壹年,即自2008年9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
三、 对参加投标单位的资质和工程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的甲级勘察资质单位。
2、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 工程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任职资格。
4、 近两年在厦门从事过一个或以上相类似规模勘察业务。
5、 在厦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拥有自有的勘探设备,在本市有自有的
土工实验室、水质实验室及自有勘察队伍。如为租借,应有相关协议书。
四、 勘察的技术、工期、报价及其它要求:
1、勘察技术要求:
1.1勘察技术要求届时随“任务委托书”。
1.2现行国家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2、勘察工期要求:每次进场勘测至出成果资料时间由投标人自报,中标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逾期一天赔偿人民币1000元。
3、勘察费用要求:本工程勘察报价统一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计划委员会文件(厦财建[2006]11号文)有关规定的标准计取,并提出包干优惠率,最大优惠率不大于15%,按实结算,决算基数需送财政审核并以财政审核所审核结果为准,最终费用为决算基数乘中标优惠率。中标人中标后必须考虑和承担以下费用:因工程拆迁原因需多次进出场费用、多次最终勘测资料成果或中间成果所需相关费用、进场后和当地关系协调所需费用。
4、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请按下列统一格式编写:
商务部分
4.1资质、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等影印件。
4.2近几年在本市业绩、获奖及信誉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4.3派驻本项目的本市技术骨干概况(附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
4.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装备概况(列出清单)。
4.5项目负责人资历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附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部分
4.6勘察的主要技术手段与方法。
4.7提供勘察资料主要内容。
4.8勘察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4.9勘察工程进度计划。
4.10有关承诺(含可能提供的优惠服务项目)。
4.11勘察费用:勘察费收费标准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计划委员会文件(厦财建[2006]11号文)有关规定,,根据各个项目立项分别签订合同和办理结算,结算价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数为基数乘中标优惠率,投标单位所报优惠率是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价为基数的再优惠。最大优惠率应小于15%。
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一份,技术部分内容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及人员名称,且密封于一个投标函袋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投标人文件的修改: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交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文件同投标书一样密封标志和递交。
7、投标预备会和现场勘察。
7.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关投标问题可来人来电直接咨询。
7.2本次投标现场勘察采用投标单位直接派员前往勘察场地。
8、投标起止日期: 2008年9月12日 上午九点正
9、投标递交地点:厦门住宅集团有限公司拓展部
五、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合作单位为邀请招标,招标邀请于2008年8月 日发布于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上,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内部人员或邀请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负责,严格按照附表的勘察合作单位评标评分表内容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第一和第二名勘察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未能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签订合同,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按得分顺序的下一名勘察单位中标,依此类推。原则上招标人应将以上招标标的委托第一名中标单位,当第一名中标单位无法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任务或提供的勘察测量成果被发现误差较大及配合服务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或同时几个工程交叉实施时,招标人可以将其它招标标的委托第二名中标单位。本次招标的监督单位为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检察部,将对整个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新闻共 2页,当前在第 1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